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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俞堯律師專欄:一造辯論≠判沒來的人輸

7月13日
讀畢需時 1 分鐘

最近為了辦理親友的案件,難得去簡易庭開庭,因為提早進庭內旁聽,連續好幾件都有一造未到。可能是簡易庭金額較小,大家未必那麼重視的緣故。


大家或許曾聽說如果有一造開庭未到,依法可以要求做「一造辯論判決」,但首先「一造辯論判決」的前提是該次庭須為辯論庭。如果該庭是準備程序,那也不可以請求一造辯論判決。


再者,「一造辯論判決」並不是直接「判沒來的輸」,法官還是會斟酌案件已知的事證做判斷。


例如原告未到,只有被告到庭,被告請求一造辯論,但原告先前提出的書狀資料已經非常詳盡,被告的答辯又沒打到點,那被告仍然可能敗訴。


我自己的習慣是,代理原告或上訴人時,才會在對造沒來的狀況下請求一造辯論,以達到不戰而勝的效果。


若代理被告或被上訴人,要求一造辯論就非常危險。如果一造辯論還輸,那真的無可辯解,只能切腹以謝當事人。


較保險的訴訟策略是「拒絕辯論」。此時,法官會再訂一次庭期,如果下次對造仍未到,就視為撤回起訴或上訴了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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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俞堯律師(全國執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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